县民政局多举措保障高龄老人津贴精准发放

为进一步规范80岁以上高龄老人津贴发放,完善发放管理长效机制,确保资金发放精准、及时有效保障老年权益,县民政局全面落实《沭阳县尊老金使用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,进一步规范高龄津贴发放管理,确保高龄津贴发放落到实处。

《办法》规定,沭阳高龄津贴实行按月发放,遵循“个人申报、乡镇(街道)初审、民政部门审核、财政部门拨付、金融机构代发”的原则。为进一步简化高龄津贴发放流程,县民政局将原来的“三级审批、张榜公示”调整为“免申即享”,即依托公安机关推送的辖区老年人户籍基础信息,乡镇政府(街道办事处)组织村(社区)接收相关材料汇总后,报县民政部门审核,实行社会化发放。

县民政局积极主动与公安、卫健、人社等部门建立数据共享机制,实现信息互通互联,通过数据比对,及时更新老年人的基本信息和生存状况,确保符合条件的高龄老人及时、准确、足额领取到高龄津贴,对不再符合条件的高龄老人及时进行清退,坚决杜绝高龄津贴错发、漏发和重发等现象的发生。

此外,为确保高龄津贴资金专款专用和社会化发放,县民政局在乡镇(街道)对补助对象跟踪监督管理、实行动态调整的基础上,建立高龄津贴定期复核制度,做到“应享尽享,应退尽退”,确保高龄津贴政策惠及每一位高龄老人。今年1-6月,全县发放高龄津贴1875.56万元,惠及高龄老人5.38万人。(荣超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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